论我国现阶段行政监督的现状与完善【引言】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尽管在我国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本文将通过对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理论基础的分析,研究现阶段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行政监督的具体建议和对策。【正文】一、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及理论基础。1、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构成。根据主体的不同分为行政体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大类。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