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监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国际上著名大都市无一不是金融中心,上海要跻身世界级大都市之列,必须早日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离不开金融法制的作用。当前,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国际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特别是银行、证券、保险功能的相互融合,金融混业的趋势更加明显。我国金融法律虽然规定银行、证券、保险要实行分业经营,但原有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已明显不能适应当前激烈的竞争。上海作为我国的金融中心,金融各行业开拓市场、业务创新推出许多更合理的金融衍生产品,开展了许多新兴的中间业务。今年3月份,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推出第二期“万汇通”外汇资产管理顾问业务。工行上海市分行新一期个人外汇理财产品-“资多星”产品定于2004年2月26日至3月15日在该行的200多家理财网点公开认购。2002年9月,央行重新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经过修改的资产证券化方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产证券化,银行资产证券化已是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尽快制定保险资金以各种方式直接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