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大大推动了中国全方位的改革开放浪潮;1993年n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50条决定,使改革进入以构建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为内核的新阶段。这在科学社会主义史上是一次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突破,这一突破势必给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的发展提出新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即使是最简单的市场关系,也是以一系列法律规则为基础的。换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受法律规范、保障,并严格按照法制运作的经济。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同步进行,使经济体制改革能在法律的引导、制约下有序地进行。一、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亚待更新1993年,中国修宪。宪法修正案第七条中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这是市场经济的呼唤。市场经济天生的特点是自由竞争。现代市场经济一方面仍保持着这一特点;另一方面,宏观调控又得到加强。自由竞争和宏观控制,都要求有一套肯定、明确、普遍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规范,来规定和保障市场主体的地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给市场主体以同等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