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之构建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简而言之,社区矫正是依法在社区中监管、改造、教育和扶助犯罪人的非监禁刑执行制度。1“社区矫正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已成为行刑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方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对于未成年罪犯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来说,尚未形成独立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2“构建具有规范化、分别化、专业化、个别化、分类化特点的未成年矫正模式,才能真正发挥社区矫正制度在促使未成年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应有的作用。”3本文尝试从目前法律与制度的现状及现实困境和原因着手,探讨我国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的可行性基础并提出制度设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