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公共管理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在我国乡村治理历程中,传统的单中心治理模式由于其内在的制度性缺陷严重影响了乡村治理的绩效而日渐式微。政府、市场和乡村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打破了单中心制度安排中最高权威单一性的权力格局,由多个相对独立的村治主体构成的治理网络承担起了村落场域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责,并显示出一定的优势。当前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性工程,不能也不应该一蹴而就。新农村建设也需要有新的治理模式,或许我们可以借鉴多中心治理理论中的合理内核,通过构建一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来推动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不能也不应该一蹴而就,需要广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其中。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该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新农村建设实施一定的公共政策倾斜,尤其是税费改革后的基层党政部门职能转变的方向就是要形成一个基层公共服务型政府。应该将行政的重点投向维护农村的基本秩序,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中的基本公共品,提升其公共服务的质量。“有所不为”就是要避免基层党政部门过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