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选范围全市范围内,凡年龄在18周岁(年龄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以下的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学生)。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有突出的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影响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理想远大,品德高尚,文明礼貌,积极进取。主动参加“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实践活动,把做好事融入日常的学习生活之中,坚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家庭争当好儿女,在社区争当好邻居,在学校争当好学生,在同学中争当好伙伴,在社会上争当好公民。(二)突出事迹宜宾市“美德少年”要有符合以下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美德事迹。1.孝心美德少年:感恩父母、孝敬长辈,体谅家人、承担家务,患难与共、不离不弃。2.爱心美德少年: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服务社区,保护自然、爱护环境。3.诚信美德少年:言行一致、诚恳待人,拾金不昧、公平正直,知错就改、遵纪守法。4.勤俭美德少年: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衣着朴素、低碳生活。5.自强美德少年:自尊自爱、自信自强,不怕困难、勇敢面对,心态阳光、积极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