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12012学年综合考评细则为引导我院广大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我院学生工作的目标管理,搞好学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参考学校学生手册制定我院学生学年年终综合考评做如下规定:一、 考评内容:综合考评是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等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累计得出一个学生素质的综合指标,体现出一个学生的素质状况。 综合考评三大项以百分计,在单项考评基础上按2:7:1比例累计出综合考评成绩。 注:学生年终考评成绩=思想品德综合分20%+学业表现综合分70%+文体表现综合分10%。 注:学业表现综合分=学业平均成绩+奖励分30%扣分 (一)思想品德综合分 思想品德综合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1、思想品德综合分中基本分占70%,由班主任或班级考评小组依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考评。2、思想表现奖励综合分中基本分占单项综合分的30%,其标准如下:(1)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并能履行职责者,校级学生干部(校团委、社联、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团委正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