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中园北社区火灾应急预案(一)总则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用户等相关方与公司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运行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及其他严重影响的事件。 三、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公司/管理处经理(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 公司和中心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处理得力、加强合作的原则。 五、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样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公司批准备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