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经济开发区农村、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大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共大理市委关于印发大理市加强农村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及中共大理市委办公室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大理市社区活动场所办公用房及配套服务等基本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强化农村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对象全区18个农村、社区党总支部,58个自然村(村民小组)党支部。二、建设目标及标准(一)建设目标1、农村:在全面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委会办公用房的基础上,以各种形式投资新建或利用农村集体闲置房产进行维修、改建,到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前,全面解决农村党总支部、自然村(村民小组)党支部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改善设施、完善功能,实现全区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党支部都有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的目标,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议事有场所、活动有阵地的目标,把农村各级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党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