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白垛乡九年制学校小学部教师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暨职称评聘依据方案根据施教字【2014】29号施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相关事宜(一)执行依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8)号、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9】147号)、关于黔东南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162号)、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州人通【2008】2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的通知(州人通【2007】19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7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