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费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营业收费系统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系统正常运行,确保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营业收费系统是指由营收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营业收费为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第三条公司设立信息中心,专门负责营收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章 网络管理第四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第五条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