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税收执法风险及其成因和防范 从近几年税收执法检查掌握的情况看,税收执法风险伴随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并呈逐年增大之势,可以说依法治税的高要求与治税环境不协调的矛盾不可避免地长期存在。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执法工作,深刻认识税收执法风险的种类及其表现,深刻剖析其形成原因,力争从观念、制度、执法队伍和执法行为等方面可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不断将执法风险降低到最大限度,提升地税系统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一、税收执法风险的种类及其表现根据税收管理行为的构成要素及其内容,税收执法风险有共有风险行为、具体风险行为两种。(一)共有风险行为及其表现一是行政决策方面,主要表现为作出决策依据的事实与实际不符,或者未依法定的权限、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作出决策。二是法律关系主体方面,主要表现为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却实施执法行为。三是执法依据方面,主要表现为法律的适用以及法律规范的援引存在错误。四是执法程序方面,主要表现为在实施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未依照法定的顺序、步骤、方式、方法、时限实施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的职责与义务,导致执法行为程序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