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休假和请假的规定为了规范员工管理,针对员工休息、休假及请销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下:一、休息日、节假日(一)员工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公司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休息、休假办法。(二)下列员工可以在周末休息一天:生产部大班长以上的干部、资产财务部(不含辅料库、驻车间统计)、销售部(不含库管员)、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不含勤杂、保安人员)、企管部、审计部、市场部设计员、品管部(公司规定可休息的相关人员)。(三)市场部小试人员每月轮休2天。(四)休息时间必须服从公司生产、工作需要,任何人强休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五)按照公司规定周末未能休息的员工允许补休一天,补休一般不在周一、周二,补休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六)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休息,超出一天,除不得当日工资外,并加扣一天工资,特殊情况需经经理办公会批准,才能延长休假。 二、婚假 婚假时间为7天。没有特殊情况超过7天的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三、产假(一)休产假时间为三个月。(二)休产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