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审计结果(2007年6月29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6年对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以下简称三峡工程)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及综合效益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三峡工程的基本情况三峡工程是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建成后水库正常蓄水位175米,总库容393亿立方米,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等巨大的综合效益。工程分为大坝、电站、通航建筑物等几个主要部分。大坝全长2309米,坝顶高程185米。电站设有左、右两组共26台单机额定容量为70万千瓦的大型水轮发电机组。通航建筑物包括双线五级船闸和垂直升船机,分别可通过万吨级船队和3000吨级客货轮。2003年和2005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三峡建委)又先后批准建设电源电站和右岸地下电站,三峡工程总装机容量达到225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880亿千瓦时,主要供应华中和华东地区。1992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