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精神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将2006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管理全省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在省人事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工作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即申请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考评条件,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组织的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再申报材料参加评审。评审工作仍按我省现行办法进行。二、考评范围全省范围内各类型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考评条件的在岗人员。实行评聘分开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档次。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06年7月31日前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