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自然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对全县的政治、经济和生态环境都有重大影响。为做好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周密组织,科学决策,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快速有效的组织扑救可能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承德市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承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如下:一、预案实施范围全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有林场,都要编制本级预案,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乡镇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按照本级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县人民政府森防指对下列森林草原火灾实施本预案,组织指挥扑救工作。(一)省界、县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三)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四)乡镇交接处发生的危害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五)四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草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