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社会调查工作是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极为重要的工作环节。为确保深圳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社会调查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提高毕业社会调查工作的质量,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人文科学系根据“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中有关社会调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社会调查的目的社会调查的目的在于培养、考核学生观察和认识社会的能力,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同时也可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二、社会调查要求社会调查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必修环节,3学分,不得免修。学生在开展社会调查的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在一定的实际工作的经验体会基础之上,制定并认真实施自己的社会调查工作计划,力争通过本环节的学习,在某个具体的行政管理问题上有所发现。(一)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的资格和时间要求1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总学分 60%以上的学生,可申请进行社会调查。2开展社会调查的时间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所在教学系、分校(教学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