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与安全管理部考核管理办法一、 考核目的通过客观评价部门人员的工作绩效,帮助部门人员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提升部门整体工作水平。二、 考核原则按月考核;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公正、公平;多角度考核三、 考核用途1、薪酬分配:月效益工资结合考核分配,年终奖金按每月得分汇总情况进行分配;2、荣誉评选:作为个人参加院荣誉评选的依据;四、考核流程1、部门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对基本考核项进行打分(包括自评、互评),参照附表1内容要求,填写附表2;2、部门人员提供本人加分项的材料报部门负责人;3、部门负责人收集部门人员减分项材料;4、部门负责人对个人的加减分项进行评分;5、部门负责人对个人公布加减分情况;6、部门人员对加减分项进行确认;7、统计本门人员考核分数(其中基本考核项统计部门负责人占统计权重的40%,部门人员平均分占统计权重的60%;加减分项以最终确认的为准),部门负责人填写附表3。8、公布部门考核情况五、奖罚标准1、个人考核分数在80以上(含80分),当月效益工资100%发放;2、个人考核分数在60-79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