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调度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及调整程序,保证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以及生产调度工作的内容及调度指令下发与反馈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生产计划的调度管理。2、职责:2.1 生产计划调度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生产部作为生产调度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合营销中心进行生产的指挥调度工作。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少投入,多产出,快产出”为原则,科学利用资源,合理组织调配,有效进行生产过程控制,获取最佳经济效益。2.2 生产部是生产计划、生产调度的归口管理部门。3、工作程序:3.1 生产计划的编制:3.1.1 生产部根据营销中心下达的销售计划订单,并结合生产实际情况进行生产计划的编排。3.1.2生产计划应含订单号、型号、长度、数量、材质及完成时间,充分考虑当前的生产能力情况,以及前工序辅助材料到货的时间、后工序辅助材料到货的时间、订单的交货时间;最终的生产计划应交分管部门主管进行批准,再分发至相关职能生产部门。3.1.3 营销中心根据销售预测计划以及成品库存情况,负责编制销售计划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