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十七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区中小学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天津市北辰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知道意见,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以岗定薪,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优绩优薪,注重绩效;、岗变薪变,体现多劳多得;、在岗发放,不在岗不发放。二、实施时间自2010年1月起实施。三、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扣除校长、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作后,随绩效工资总量的调整相应调整。四、基本方法、在编制限额内,将教职工岗位分为三类,分别是教师岗位、管理和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教职工实行以岗位和业绩为核心的奖励性工资分配模式,按实际岗位和工作业绩执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年的第一周,完成教职工聘岗工资和超课时津贴审核工作,并执行新的聘岗工资标准。五、项目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岗位、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聘岗工资、超课时津贴、绩效考核奖等项目组成。、聘岗工资:包括人均岗位标准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