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狮民族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具体内容如下:一、评价目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落实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有效地发挥教学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小学素质教育。二、评价依据:新义务教育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各学科课程标准、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小学)、小学管理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三、评价内容: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以评价学生基础学力为主的学科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和以评价非学科素质(体质、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实践、研究、创新、发明等)为主的综合素质评价。四、评价对象:学校全体小学生。五、评价方法:(一)学科基础学力评价方法学科基础学力评价分为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1过程性评价每学期期末之前,根据各学科教学内容和特点,分学科对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形成的技能进行测评。各学科测评的主要内容为:语文:测评阅读、写作、口语交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