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解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你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据了解,办法是为配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的3个配套行政规章之一,将于今年3月15日起与新消法同步施行。与现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比,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新亮点?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具体负责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司长杨洪丰就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个人开网店坚持实名制原则杨洪丰介绍说,办法对网络市场主体准入的规定与暂行办法中基本保持一致,略作修改,使其更为清晰明确。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明确限定自然人必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不过,对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也就是个人网店卖家,并未强制要求注册办照,但要求个人卖家必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并且必须提交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同时,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对在平台上的经营者,包括“尚不具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