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邮政局网络和设备管理办法为保障网点前台计算机设备和各部门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规范计算机设备的领用、发放、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及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 设备管理1、 发放设备时,要办理设备出库手续,先报告部门领导申批后再由设备保管员和发放单位领用人分别签字确认。2、 设备管理员负责根据使用单位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机型、数量、配置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报送部门负责人批准。3、 设备保管员要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卡和出入库明细帐。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存情况,确保帐、卡、物相符,部门负责人应对设备管理员库存情况定期检查。设备保管员因故变更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 下发设备后应及时回收旧设备,对回收设备及时维修或设备故障鉴定。5、 用仓库管理软件对仓库和各单位设备进行集中管理,在每天下班前对当天设备变动进行录入,必须做到台账与实物相符。6、 设备维修 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维修人员应填制设备送修单,及时进行修复,分析故障原因、类型及责任,对非正常性或周期性故障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