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年08月26日 18:20来源:中国新闻网发表评论【字体:大 小】中新网8月26日电 今天,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调整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从而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各类医疗卫生服务。 规划要求各地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从当地的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适当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以下为全文: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征求意见初稿)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制定 (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按本指导原则制定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