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双兴(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公司所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强化施工队伍素质、提高各责任主体管理水平,我公司工程部针对工程施工中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细则,要求凡与本公司有合同关系的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本细则认真执行。一、动工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合理布置。2、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到位,并能满足工程使用耗量。3、施工运输主要通道必须全部硬化或者采取替他措施,保证满足运输使用。4、根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之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确保现场整洁,道路畅通,达到创建文明工地的基本要求。5、进出大门用防锈钢制大门,并要有门卫室,配备门卫人员。大门处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冲洗槽、沉淀池,清洗不干净的车辆严禁出入工地。6、现场办公室要满足办公基本条件。办公区生活区必须分开,除夜间值班、仓储保卫人员外,施工区不准住人。7、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必须作好排污、排雨水措施,保证畅通,不得有任何积水,施工区必须设置厕所。8、各种施工标牌,五牌一图必须上墙整齐美观,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