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支队新形象,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特郑重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凡到支队办事或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一律做到热情接待、服务规范,凡属于支队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按规定即可办理;不属于支队职责范围的,指引到相应的职能科室,不敷衍塞责或一推了之。三、落实服务事项的限时办结制度。经办人员必须坚决执行该制度,做到务实高效,不扣件、不压件、不超时限办理。四、实行文明服务。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五、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勤政廉政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自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