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因特网行业准则简介2007-7-3 阅读2034次 本站网友 陆三菱 发表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篇下一篇(1997年10月22日制订)导言1、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10月1日,目标是发展高质量广播电视、营造信息通畅、文化丰富的社会、把新加坡建成一个充满活力的广播电视港。2、本文件阐释了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因特网政策的主要内容,希望进一步明晰因特网行业的相关问题。基本原则3、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因特网政策的基本原则是:(1)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完全支持发展因特网。因特网不仅已经成为重要的传播媒介,同时也是信息、教育和娱乐的丰富资源。(2)我们的因特网管理架构通过反映我们社会价值观的一种透明的许可证制度,重点集中在公共教育、行业自律、主流站点开发以及对行业进行最低程度的限制。(3)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法规制约对象限定为向公众提供信息者。个人在自己家里或者工作单位私下接收信息内容不属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法规管制范围。公司商用因特网接入(如以电子邮件、网上聊天方式进行私人间通讯)也不属于新加坡广播电视委员会法规管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