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讨论稿)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根据甘州区中小学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绩校工资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考核对象新民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师。考核实行春秋两次,学年末汇总,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学期发放金贴的方式进行。三、分配原则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激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3、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为2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