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秩序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秩序的科学管理,使公司办公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定。一、 考勤管理(一)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二) 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三) 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真实记录,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真实记录,考勤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考勤员的记录结合员工所在部门的工作情况记录,确定员工每天的出勤情况。(四) 劳动工资管理部门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确定员工的当月工资收入。(五) 考勤管理员根据考勤机记录的下班时间,每月统计员工的加班时间。员工累积的加班时间可用于冲抵员工正常的请假缺勤。二、 违纪处罚1 晚到岗1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晚到岗2小时以上且未及时向考勤员和本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者和无故不进行考勤者,一律视为旷工1天。月迟到累计3次(含3次)以内者,每次扣罚当事人20元;月迟到累计4次或旷工1天者,扣罚月工资的20%;迟到5次以上(含5次)或无故旷工2天以上者(含2天),扣罚当事人全月工资。2 对于早退,比照迟到的规定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