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与父母“小手拉大手”齐学法 2006年11月09日08:38 法制日报本报讯记者郭宏鹏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司法局获悉,该局与区综治办、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改变了以往单独只要求学生带法回家,而不问实际效果的做法。据介绍,三元区从2003年就开始开展“小手拉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要求学生要经常提醒家长,从小处着眼,促使家长规范自身行为,带动学生遵纪守法。针对学生 存在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等行为,该区有的放矢地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教育,让小学生担任“小交警”与交警一起在十字路口站岗,纠正行人违章。参与的学生在日记或作文中写道,交通规则不光自己要遵守,还要让身边的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共同来遵守。新学年开始,该区学校邀请派出所民警或区普法讲师团成员为师生上法律知识课,以案释法,从身边人、身边事说起,给师生“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讲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讲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关于开展苍南县“十万父母进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