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制度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讲座。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