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教科理函2009 2 号关于举办烟台市第十六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科所、市直属学校:为了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强化科研意识,交流科研成果,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向纵深发展。决定举办烟台市第十六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全市基础教育领域的管理者、研究者和全体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二、成果形式及参评要求1、参评成果形式既包括2008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学术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也包括立项课题的中期研究报告、基于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和教育教学随笔等。教师个人的(如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日记、教改方案)和非教育科研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大事记、统计资料、年鉴等及其他领域的成果),不在参评范围之内。2、严禁抄袭或从网上下载,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建议有关部门或所在学校进行处理。3、与他人合作的优秀成果,发证书只写前两位作者的名字。专著由主编申报。4、参评成果是著作和已发表的论文,原件上报验收后,由各县市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