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逐步建立集团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工作计划的量化、跟踪、落实、总结和反馈机制,改进管理方式,促进沟通和协作,提升集团公司总部的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原则: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部门绩效为导向,严格依据部门实际工作业绩和管理成效表现,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多角度考核。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直属职能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的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第四条 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由集团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各子公司总经理和专业考核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1、负责制订集团各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的半年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2、审阅、评价职能部门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绩效;3、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考核办法的行为进行终裁。第五条 集团考核小组职责: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并为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