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方案为积极响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教育厅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动员全区所有学校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学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二、工作目标1. 规范招生行为。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加强招生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招生实行“七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重大案件处理结果。严格执行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特殊情况下,中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60人。2009年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