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正式员工。 2、考核目的员工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及工作胜任度,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二、考核细则 1、考核周期及标准 公司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2、绩效标准: 员工绩效考核工资由部门负责人填报,公司审核确定; 3、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的启动 在上月末2530日以内,被考核人直接上级根据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要求,就月度主要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指标权重等项内容与被考核人面谈,考核人填写绩效考核计划表中任务绩效部分,并在任务绩效指标的总体权重范围内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确定后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月度的工作指导和考核依据; (2)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出现重大计划调整,须重新填写相应的绩效考核计划表,员工直接上级须及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明确指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3)月度结束后,下月度开始3日内,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