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现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出台办法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是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学籍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二、抓紧制订或完善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已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完善和调整,尚未出台省级学籍管理办法的省份要根据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操作办法。 三、有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