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公司”)。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设立、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公司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公司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需要,积极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筹融资、内部结算、资金管理、资本运作等金融服务,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坚持诚信为本、服务至上、规范高效、开拓创新,努力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有石化特色的金融企业。 第五条 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