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特制定我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