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综合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为适应当前形势, 转变工商所职能,加强基层工商所规范化管理,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促使干部职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营造激励竞争、争先创优的氛围,促使干部职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促进工商所监管职能到位。局党组决定在基层工商所开展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争做市场秩序的监管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消费权益的维护者、市场主体的服务者的要求,建立以体现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科学规范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着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时代发展、高效优质、廉洁文明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力求促进职能到位最大化,促进服务到位最优化,促进监管到位最强化,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推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柳州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基层工商所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基层工商所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