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巴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发布时间:2010年1月5日 15:6第一部分 基层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职责1、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是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2、定期召开党委和政府会议,专题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3、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4、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村(居)、乡镇直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及职责。定期参加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例会。5、认真办好示范村,及时检查督办、指导协调党政班子成员和各村(居)及乡镇直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6、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兑现“一票否决”,强化责任追究。7、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职责1、协助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本辖区人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