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少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稿)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一、 指导思想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 实施范围2009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三、 实施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四、 实施原则学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