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方案(试行)评价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有效手段,它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它对课程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根据国家试行的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所倡导的评价理念,结合吴桥县综合实践活动课实施方案,现制定吴桥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方案(试行)如下:本方案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生评价方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理念与评价方式与学科课程是迥异的:它反对用考试和量化的手段把学生分等划类,主张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引导学生对自己在活动中的各种表现进行“自我反思性评价”,强调师生之间、同伴之间对彼此的个性化的表现进行评定、鉴赏。因此,学生评价本身是一个教育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与他人协商共建、互助关怀,充满民主和平等的发展过程。(一)评价的主要原则 1、突出发展。评价的目的在于推动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不在于给学生下结论、分等级。只要学生经历了活动过程,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形成了一定的认识,获得了实践的体验和经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