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考试大纲(草案) 一、考试用途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三级考试主要适用于测试接受过12001600学时现代汉语正规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汉语水平,也适用于测试相当以上学时的采用其他学习形式的少数民族汉语学习者。考试的结果可以直接向考试的使用者(招生学校、人事部门、招聘人员单位)提供关于考生汉语水平的评价信息,也可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出考生在汉语学习过程中各项语言技能的特点,对汉语教学产生积极的反馈和导向作用。具体作用如下:1、 作为有关部门对考生评价、选择时的决策依据;2、 作为各类高等院校或中等院校允许免修汉语课程的参考依据;3、 作为汉语学习者在汉语学习进程中学习效果的自我评价工具;4、 可以成为各类学校教师使用汉语授课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5、 可以成为检验和评价各类学校汉语教学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6、 可以成为其他行业工作人员汉语水平达到任职资格的依据。. 二、考试对象1、 准备进入高等院校汉语授课班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2、 希望向有关招生、招聘部门证明自己具有较高汉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