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防火应急预案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及发生火灾后的应急防护,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运行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消防预案1消防安全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2维护企业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和扑救火灾是电站工程全体参建人员共同责任和应尽义务。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任何相关单位的部门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制止。3对执行本规定,并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本规定或有关消防法规并造成后果的,应视情节进行思想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4为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行政领导正职为同级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级消防工作,履行本级消防职责。凡第一防火责任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