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加强对产品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的设计、生产和服务过程及认证的申报和认证标志的设计、使用和管理等的控制,使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的要求和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及中国强制认证要求。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致和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列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我公司产品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的设计、生产、服务过程和产品认证过程及取得认证证书后(3C认证)的维持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其它产品认证参照执行。3定义 无4职责公司质量总监任公司质量负责人,对本公司的质量负责,并组织制定与产品认证有关的质量体系的各项活动程序和检查实施情况4.2质量负责人职责4.2.1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开展产品认证工作;4.2.2根据有关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产品认证组,并指定负责认证联络的工程师。4.2.3组织制订与产品认证有关的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并审批,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4.2.4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4.2.5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