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部分)(试行)五、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必须明确以下要求: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2.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设计(论文)作不及格处理。3.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不符合者不能取得答辩资格。5.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重新答辩。由本人申请,各系组织。重新答辩按有关规定酌情适当收取成本费。凡因本人原因不能及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缓答辩,但要交纳缓答辩费;凡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完成毕业设计申请缓答辩的,费用可以减免。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不得毕业。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4: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姓名学 号指导教师技术职务课题名称“三头钻底座”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