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本章要点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开户要求。2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3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一)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原则是指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根据规定,支付结算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4(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包括: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