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磨高速公路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云南小磨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及财务核算监督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小磨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 (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承包人)、设计单位等和其他管理使用云南小磨公路建设资金的单位。第三条 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原则是: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国家建设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会计核算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信息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建设资金的来源、应用及资产情况。(二)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符合财务法规、财经纪律及国家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规定;(三)遵循效益原则。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