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后旗 “十二五”农村能源工程建设规划方案(2011-2015年)一、规划摘要包括规划依据,规划期,建设任务及目标,主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布局,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 (一)规划依据“十一五”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农村沼气工作,在2004年起连续四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为加快农村沼气发展,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方针政策,并将农村清洁能源利用自治区和巴市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和开展互查互学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25号)和省农业厅、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大纲、农村沼气工程规划编制说明、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旗“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杭政发201035号)精神,结合全旗农村沼气工程发展的实际,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二)规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