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涛,0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一年六月九日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